来了!
阜南又要发消费券了!
时间已定
就在明天下午3点
设好闹钟,准备开抢!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消费回升,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性作用,我县决定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阜南”文旅惠民消费券第四批次发放活动,总金额60万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放时间 2023年11月29日下午15:00 活动有效期11月29日—12月10日 二、活动对象 阜南县内常住人口及在阜南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 三、发放平台及领券方式 (一)发放平台 建行生活APP、徽商银行APP (二)领券方式 消费者通过登录徽商银行APP、建行生活APP,到活动界面领取消费券,每人每种限领一张。领取后,到指定商家处进行消费,可凭券享受消费优惠。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 特别提示: 本次增加了购券方式,没有抢到券或者抢券用完,仍有需求的,可根据需求到建行生活APP进行优惠购券,当日购券,当日有效,过期未使用原路退回付款账户,每种券别优惠券限购一张,用完为止。 四、活动内容 文旅消费券补贴标准如下: 1.单次消费金额满50元及以上的,补贴15元。 2.单次消费金额满100元及以上的,补贴30元。 3.单次消费金额满200元及以上的,补贴60元。 4.单次消费金额满300元及以上的,补贴90元。 5.单次消费金额满500元及以上的,补贴150元。 五、活动使用方式 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抢券后,在活动有效期内到指定商家处消费,消费券在满足单笔消费额度可直接享受满减优惠。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在活动商户通过支付平台“付款码”或者直接“买单”完成消费券核销使用。 六、活动规则 1、为保证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参与活动商家、消费者如有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补贴,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2、消费者在成功领券后,可在当前批次活动有效时间内使用,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在活动结束后仍未使用的消费券将收回作废。 3、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可找零,不可售卖;严禁参与商家违规核券,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商家及商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主办方和发放平台有权立即停止活动并进行追索,直至依法处理。 4、消费券核销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消费券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银行卡,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 5、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活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县文旅体局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6、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建行生活APP、徽商银行APP了解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名单。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