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9月1日起,阜阳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将累进加价,用水越多,水价越高,连续6个月超定额(计划)用水50%以上的还会被限制供水。
分档水量:
计量水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水量基数为行业用水定额(计划);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计划)50%(不含)以内部分;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计划)50%以上部分。
加价标准:
第一档水量价格执行规定的基本水价,第二档水量加价1倍,第三档水量加价3倍。
连续6个月超定额(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现行基本水价的5倍收费,并可以对其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于有关部门认定的“两高一剩”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超定额(计划)用水实行更高更严的加价标准,在上述加价标准的基础上,二档水量加价0.5倍,三档水量加价1倍。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条件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网络配图
加价项目: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为自来水基准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各种代收费用。
计费周期和收取方式:
除基建施工临时用水以外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原则上以季度作为一个计费周期进行核定,对于生产周期性差异较大或不宜以季度为周期计费的行业,以年度为一个计费周期进行核定。基建施工用水户以工程用水量达到核定的水量时开始计量缴纳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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