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第二批典型案例
涉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江西出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消防教培
承诺“包过包拿证包挂靠”
被罚款190万元
当事人在推广“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培训课程中,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公司网站、媒体平台,对报名参训学员承诺“包过包拿证包挂靠”;此外,当事人还在办公场所以展示“荣誉牌匾”等方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让报名参加消防培训的学员误以为该公司信誉实力有保证。经核实,至案发时止,无任何学员取得有关消防资格证书,且当事人拒绝退赔学员学费,引起了较大的社会舆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90万元的行政处罚。
景德镇市珠山区泽荣陶瓷工作室
将价格低廉的瓷器
编造为非遗作品销售
被罚款100万元
当事人通过某视频号直播平台直播间销售陶瓷产品时,虚构直播地址,以“开箱探宝”形式销售商品误导消费者,将价格低廉的瓷器编造为非遗作品、上过拍卖会海外回流瓷、官窑烧制,及将普通瓷板框架虚构材质为小叶紫檀等虚假宣传内容,诱导消费者购买。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西趣拼塔玩具有限公司
混淆销售某知名品牌相关产品
被罚款9.8万元
当事人未取得某知名品牌授权委托,却擅自在某电商平台使用“星黛露”“玲娜贝儿”“DUFFY”等注册商标作为商品标题进行销售,商品包装箱上均粘贴标签和销售平台相关联的“星黛露”“玲娜贝儿”系列商品名称,足以让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与某知名品牌存在关联性,误导消费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商业混淆违法行为,但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9.8万元的行政处罚。
胡乐庆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
并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被罚款2万元
当事人在某公司工作期间,趁公司车间及研发中心无人之机,私自拍摄该公司认定为商业秘密保护事项的“拉丝挤出模具”照片发送给其他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但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婺源县赫易商行
商业贿赂
被罚款10.25万元
当事人为谋取更多交易机会,通过在其经营场所给予旅行社和导游“人头费”、回扣的方式,以提高其商铺经营额。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但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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