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不合理低价游......这些行为将被精准监管!

利用大数据“杀熟”超出范围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在网上推销“不合理低价游”......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文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这…

利用大数据“杀熟”

超出范围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

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在网上推销“不合理低价游”

......

近日

文化和旅游部发文

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这些行为今后将被精准监管

在线旅游将告别野蛮生长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大数据杀熟、不合理低价游......这些行为将被精准监管!



01

“报复式”旅游致供给不足
影响消费者体验



春节期间,消费者毛先生一家去西安旅游,到了西安才发现,预订的酒店临时被取消,只能带着全家人夜宿网吧,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新兴业态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但随之而来的,酒店民宿“超售”“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出境游、“野景区”安全风险提示不到位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成为投诉热点。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因为“报复式”旅游导致供给不足,影响了旅游体验。以2023年春节假期为例,据文旅部消息,假日七天全国国内旅游出游人次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8.6%。但与此同时,根据调研,29.4%的受访游客认为景区或场馆内各项服务跟不上;11.8%的游客感觉旅游成本大幅上涨,部分地区不合理涨价和临时取消订单等现象增多
  

“正是在此背景下,起草并印发了《意见》。”文旅部相关负责人说,《意见》明确要求,对涉及旅游者数量多、容易造成人群聚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者旅游者投诉集中的产品提前进行核验。加强内容安全审核,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大数据杀熟、不合理低价游......这些行为将被精准监管!




02

“大数据杀熟”用户难察觉
如何认定存争议



上海的许女士和其姐姐同时在同一平台刷机票时发现,从成都飞往北京的同一航班的票价,给许女士的报价是970元,给其姐姐的则是900元,价差接近10%。作为公司行政主管的许女士是“周飞族”,还经常帮同事订票,她觉得自己可能被平台大数据锁定为高端客户了。


“用这个平台十几年了,如果不是这次我和姐姐恰好一起刷手机,我都不知道被大数据杀熟了。”许女士对记者说。


“大数据杀熟由于‘千人千面’而导致用户察觉难和举证难,因此大部分用户会选择沉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旅游平台收集的大数据对用户进行精准画像,然后针对不同的用户给出不同报价。所谓‘千人千面’,就是大数据可以做到给每个人的报价都不一样,这与我们过去所有用户同一界面、统一价格的思维定势完全不同。”
  

麻策律师表示,“用户一般不会主动和其他用户进行同等条件下的价格比对,所以察觉到被大数据杀熟较难。”
  


两个人一起旅游,中午时段在某平台同一家餐厅订餐,一个人比另一个晚了5分钟订,晚订的人配送费就多了5元钱,这是大数据杀熟吗?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介绍称:“2020年,文旅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虽然对在线旅游大数据杀熟作了更详细的规定,但仍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因此,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等违规行为,在判定上仍存在一定难度。”


麻策认为,这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前述“千人千面”本身只是大数据应用的某项功能,并不完全都是有害的,“千人千面”的差异化服务可以有合理的差异化定价。


比如,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帮用户过滤掉一些可能不会关注的商品或信息;对于一些特殊的人群给予特殊照顾,如说常见的公交、公园、景区老年人门票优惠;酒店会员和非会员享有不同价格等,这些就属于有益的大数据应用。

  

二是常见的应用是基于大数据的动态调价机制。比如,前述的游客送餐,晚5分钟订单人数不一样,配送资源可能都不一样,所以价格也会动态调整;旅游时平台叫车,每个人、每个时间点看到的价格可能都不一样,这有可能就是因为动态调价机制。
  

麻策认为,由于实践中有大量合理的差异化定价的大数据应用,那么在一个既有好处又有不利的情况下,违法行为如何认定就是一个问题。实践中,由于判定标准不那么清晰,对于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的认定也存在很多争议。
  

麻策认为,如果要保障用户不被大数据杀熟,最核心的就是禁止旅游平台虚假宣传,优惠券、会员价等差异化政策必须明示。此外,差异化定价或服务不应依赖敏感的个人信息来实施



03

把好在线旅游平台入门关


在线旅游平台在提供机票、酒店、景区门票预订等服务过程中,获取了大量的旅游者个人信息。除了大数据杀熟,《意见》还指出,要贯彻落实《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旅行社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引导在线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旅游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由平台经营者把好网络平台的“入门关”,对于真正保护好旅游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麻策认为,对旅游行业来说,收集个人信息是把好入门关的重要内容。收集的范围应不超出其基本功能需要,即为旅游服务产品进行发布与订购,如机票、酒店、门票等,每一个功能都有对应的必要的个人信息,超出的就算非必要。未经用户同意不能收集,也不能因此拒绝提供服务。但是,旅游行业需要给平台明确的收集范围,以及获得用户同意的方法





“《意见》的相关规定适应了数字化时代数据伦理的要求,对于旅游数据的各方利益相关者都有重意义。”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谷慧敏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在数字化背景下,通过制定旅游数据的收集、处理、传播、使用或存储等标准和原则,切实保护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维护旅游者权益,能提升旅游者安全感和信任感


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数据生产者和使用者的行为,可以防止旅游企业、平台、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超出合理经营需要过度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避免相应机构通过人工智能或算法等开展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增强公众信任


通过实行问责制和保持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和社会的数据使用风险,保障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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