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市建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阜阳市碧桂园华侨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管理义务,脚手架、外墙保温工程涉嫌违法分包等问题,现通报如下:
阜阳市碧桂园华侨湾项目施工单位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大进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现场实际关键岗位人员全部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未履行变更手续,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证明;脚手架、外墙保温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阜阳市三泰架业有限公司、安徽阜阳众鑫伟业建设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分包。
依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和阜阳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及执业人员不良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阜建管〔2018〕13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施工单位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发布期二年(2019年9月4日至2021年9月3日),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信用阜阳平台上公布,进行信用惩戒。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4日
阜阳消费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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