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颍泉区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2023年1月1日前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且享受期限未满,目前实现灵活的就业困难人员。
2、2023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发放。享受补贴对象需先缴纳社会保险,再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村居、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对个人缴纳2023年1月至12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给予补贴,缴费不足一年的按缴纳月数进行计算。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除对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超过24个月。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1.《颍东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并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卡三个月的流水记录。1.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社区(村居)进行申报,并从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请;2.审核:①社区(村居)受理申请后,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认定就业困难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②街道(乡镇)社保所对系统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3.审批:颍东区人社局对申请对象进行最终审批后,报送财政局;4.发放:区财政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区人社局财务账号;区人社局财务科将补贴拨付到企业的对公账户。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社区(村居)进行申报,并从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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