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阜阳全面禁止!

禁渔期开始了抓住会受重罚!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

禁渔期开始了
抓住会受重罚!

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有关规定,经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批准,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我市境内淮河、颍河等27处渔业水域实施禁渔制度

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含垂钓)活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禁渔期监管执法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现将2023年禁渔水域名称、禁渔区域、禁渔时间、管理单位及举报、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今天起,阜阳全面禁止!



太和县禁渔公告


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现将我县二〇二三年实施禁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沙颍河、黑茨河、西淝河、谷河、界洪河等五处水域。


二、禁渔时间:4月1日——6月30日


三、禁渔期间,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含垂钓);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锚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四、 禁渔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举报电话:8585105 监督电话:8622855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颍上县禁渔通告


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有关规定,经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批准,淮河颍上南照镇至关屯乡王集段常年禁捕;淮河颍上关屯乡关屯社区至鲁口段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实行全面禁渔;颍河颍上县水域、八里河水域、焦岗湖颍上辖区水域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实行全面禁渔

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含垂钓)。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禁渔期监管执法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颍上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0日

临泉县禁渔通告


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从4月1日起,临泉县春季禁渔模式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用渔具:                                                         

1.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装置、器具。

2.拦河罾、地笼、迷魂阵、围网、底拖网、密眼网(指网目内径尺寸小于60mm的粘网、其他网目内径尺寸小于规定的网具)等捕捞强度大、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畅的网渔具。

3.锚鱼器、弹弓射鱼器、吸螺机等破坏渔业资源、破坏底栖生态资源的有害耙刺类渔具。

4.爆炸钩、串钩、滚钩、大刺钩等钓获效率高、对渔业资源保护造成不利影响的有害钓具。

5.国家明文规定的其他禁用渔具。


禁用捕捞方法:

1.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

2.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3.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方法进行捕捞。

4.禁止未经批准使用鱼鹰进行捕捞。

5.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捕捞方法。


禁止行为

1.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装置、器具、有毒物质进入禁渔区。

3.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其它事项:

1.本通告适用于持有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上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进行限额捕捞。捕捞许可证上作业类型为“杂渔具”的,同样禁止使用本通告所列的禁用渔具。

2.全民全年禁止使用本通告所列的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及其他禁止行为。


相关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阻碍和妨害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临泉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0558—6529987  0558-6521566

临泉县公安局: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由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临泉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通俗地说
从今天起到6月30日
整个禁渔期间
在禁渔水域禁止垂钓
捕捞、电鱼、毒鱼、炸鱼更不用说
全违法

请各位钓鱼爱好者们
不要在法律的边缘试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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